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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德县检察院“四个突出”交出上半年“成绩单”
2019-07-2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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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7-24

来源:宁夏检察

 

隆德县检察院“四个突出”交出上半年“成绩单”

 2019年已经过半,隆德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,“四个突出”交出上半年“成绩单”。

 突出政治建检,抓好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及其细则落实,以优良作风反“四风”,切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;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则,签订责任书,开展“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”专题交流讨论,教育干警对党绝对忠诚、纯洁;推动党建与业务、队建融合发展,通过讲党课、举办革命诗词朗诵会、坚持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,培养“四个铁一般”的检察队伍。

 突出政治站位,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。制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5条细化措施、推出宣传发动“八字诀”,拍摄专项斗争主题宣传片1部、刊登专版1期;对2013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、回访被害人等措施,共排摸涉恶线索8条,受理涉恶案件2件,其中办结1件,正在办理1件。

 突出法律监督,推动新时代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开展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7人,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件67人,案件审结率85.19%。监督立案2件,监督撤案3件。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4件,支持起诉案件4件。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,立案4件,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;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1件,没有出现非法访、越级访、群体性事件;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2件;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3条、重要案件信息1条,监控各类案件111件;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179件,发现舆情风险2个;对2019年以来受理的各类案件逐一进行自查,确保司法案件质量效率。

 突出“三项重点”工作,着力抓好品牌建设。制定“6+4+2+X”措施,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能,开展“党员业务标兵”“优秀党员示范岗”“优秀党小组流动红旗”评选;对作出的3件不批准逮捕案件进行释法说理,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提高办案效率,降低司法成本;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1件,平均办案期限5天;监督法院改判1件,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;着力调整案件结构,4件公益诉讼案件打破了案件结构单一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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